消费的50%法则 | 旦恩Recommends

2020-07-2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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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五色令人目盲,五音令人耳聋,五味令人口爽,驰骋畋猎,令人心发狂,难得之货,令人行妨。”——《道德经·第12章》

盲者,目亡;聋者,耳亡;狂者,心亡;爽者,一个“大”四个“×”。在追求物欲的道路上,永远没有尽头。

多年前有位朋友来我家,所看到的简陋,让他觉得有些不可思议。后来他问:“你觉得怎样的消费水平是恰当的?”大概就从那时起,我慢慢建立了“消费的50%法则”,意思是你应依据自己收入的一半来制定花钱计划。有了这个认知,这20年来,无论遇到什么样的境况,工作不顺或者身体不好,在生活消费上,都一直自在逍遥,如一位朋友总结的:“老庄钱可能不多,但与他的消费相比,就是十足的富翁。”

当然,这只是原则,如果你的收入刚刚够基本的生存,50%是一句空话;如果你已经很有钱,按50%的标准则过于奢侈了。我推崇巴菲特式的消费方式,平常“汉堡+可乐”就好,但如果需要的话,私人飞机也是可以配备的。巴菲特太有钱,他的消费可能连财富的1%都不到,不过这并没有违反50%法则。

犬儒主义(视消费为罪恶)的人生,很多人接受不了,我也不赞同。随着收入的提高,消费水平水涨船高本身没有什么问题,但应该留有余地,比如50%左右。之所以如此,还在于这样的人生会游刃有余,人生短短几十年,又何必为了一时的痛快而长期焦虑呢?

另外,依据“边际效用递减”原理,在收入水平达到一定程度的前提下,50%法则对应的满足感,比较100%的消费行为,相差无几。如果考虑由此免于焦虑,其实更幸福。爱尔兰管理哲学家查尔斯·汉迪在上世纪70年代曾经分析过,年收入1万英镑以上,收入的增长对幸福指数的意义不大。

有上市公司的董事长问我该怎样控制花钱的节奏,我的回答是一样的:50%法则。公司一旦IPO,按照现在的行情,突然变得很有钱,无论是投资、收购还是费用,往往会急剧上升,很快就会陷入一个不断融资,不断花钱的怪圈。50%法则,将有效避免这个问题。

第一,游刃有余。基本上,计划常常延迟,费用常常超标,有50%的余地,能够应对外部的各种变化。

第二,避免堕落。有人有钱就变坏,有人变坏才有钱。收入永远赶不上欲望的膨胀。

第三,避免爆仓。不久以前,A股(尤其是中小板和创业板)就发生了很多的爆仓事件。我认识的好几位创业者,就陷入此困境中而无心于业务发展。

巴菲特、芒格总说他们“老派”,我觉得自己也是。肯尼斯·霍博在他的著作《清教徒的礼物》中概括了清教徒的四种精神:胸怀理想;以身作则;集体主义;组织能力。作者认为,这四种精神正是美国发展为世界领导者的关键,可惜自上世纪70年代开始,美国人逐渐偏离了这种精神。

今天看美国社会的诸多乱象,不能不说与此高度相关。正如我的一位朋友所言,美国的精英人士,90%聚集在华尔街,真正从事创业的人数是少之又少的。由此看,盛极而衰恐怕是大概率事件。

本质上来说,无论是个人、组织还是社会,长远的发展就决定于,你把创造的财富投入到消费和投资中的比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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